索 引 号: | 012947250/2024-21813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政策解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15-07-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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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转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本着遵循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需求,以目标为导向、规范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条。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第二条、第三条明确了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定位和主要任务。第四条明确了工程中心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第五条是本办法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工程中心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第六条是工程中心在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服务方面的建设目标和作用。第七条是工程中心认定的程序和方法。第八条是工程中心的优待政策。第九条是工程中心的管理流程和方法。第十条是原管理办法废止的说明。
三、办理时间及时限
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四、办理地点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4窗口(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五、所需材料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
《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六、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刘 宏(025)68786388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张 欢 (025)83677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