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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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50/2025-46295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5-07-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中小企业;评价;科技主管部门;服务工作;科技厅;园区;评价系统;市场监管;职工总数;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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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5〕124号,见附件),现转发你们,请扎实做好2025年度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一、评价流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化管理、省级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依托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具体要求可参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充分挖掘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评价,加强评价入库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组织等工作协同,积极与同级工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

(二)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参评前一年及当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推荐入库。本年度参评企业如存在以下情况,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须在公示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反馈实地核查结果(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1. 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 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 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 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本年度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集中抽查,对不符合条件、不配合抽查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为更精准、高效地服务企业发展,企业可同步在“宁科荟”(www.njszkj-cgzh.com.cn)平台注册登录,及时了解高校成果、产学研活动、惠企政策、科技资讯及创新资源等信息。

三、联系方式

相关政策咨询:

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唐玎  68786274

网上填报咨询: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汪锦  85328601

附件:《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5〕124号)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