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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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250/2025-61345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5-09-0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备案;中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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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

根据《南京市构建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建设主体或依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南京市内注册且正常经营。鼓励高新园区或依托单位与高校院所联合备案中试平台。

二、备案要求

(一)基础条件。符合我市重点产业体系,具备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型式检验等必需的独立场地,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用于中试服务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400万元。

(二)人才队伍。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人员结构合理,能够完成中试试验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和中试熟化等工作。

(三)服务能力。具备规范的技术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成熟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

(四)其他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环保和生产准入等方面的政策相关要求;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一年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环境违法行为、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

三、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申报书》模板(附件1)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2.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产业定位统筹布局中试平台的建设,精心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

3.网络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29日17:00,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17:00。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按照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张建厂  68786265,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曾仁辉  58571305。

2. 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郁勇 68505234, 朱鹏晖 68505237。

3.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68505888。

4.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转8839。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