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250/2025-68711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1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宁科通〔2025〕53号 | 关 键 词: | 科技服务业;培育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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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通〔2025〕53号
为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现开展2025年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入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社会信用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已纳入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库,行业分类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代码为73、74、75)。
(二)原则上2024年服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亿元,2023、2024两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或2024年服务收入亿元以上,2023、2024两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重点支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企业。
(三)2023、2024年内须有以下提升服务能力举措之一:
1. 具有专职服务团队,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服务人员5人以上;
2. 新购服务仪器设备等服务资源100万元以上;
3. 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
4. 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担任相关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
5. 其他服务特色或服务成效明显。
二、申报材料
1.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2023、2024年提升服务能力举措的佐证材料:
(1)引进服务人员学位、职称、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2)新购服务仪器设备、服务资源主要合同、发票;
(3)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4)主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的证明材料;
(5)担任涉及领域、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情况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2需提供原始材料复印件。涉密信息不得在材料中提交。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1)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须与“宁企通”平台上传的保持一致,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网络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7:00。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按照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一份。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1. 申报咨询:市科技信息所 陈雨濛 83602101,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王炳然 68786229。
2. 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朱鹏晖 68505237,申辰 68505233。
3.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68505888。
附件:1.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