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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7:5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nanj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聚焦重点领域。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科技企业培育、重大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赋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局官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01条。

突出重点工作重点做好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的信息公开,局官网发布相关信息234条。发布意见征集及结果信息8条,开展网上调查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全面介绍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情况,配合发布南京都市圈科技创新发展有关信息。

加强解读与回应。围绕科技类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集聚等内容,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发布相关政策及解读信息11条,并在“创新南京”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同步解读。2023收到局长信箱来信29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办结

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持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补正、拟办、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环节管理,确保流程规范。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网上申请),均按规定答复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动态管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及公开方式和途径。强化日常管理,及时对已废止或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性标识更新。更新梳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23件。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局官网设立工作要闻、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科技统计信息、通知通告等栏目,动态更新政策文件信息、科技工作动态信息、部门文件通知等。按时发布了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强化政务新媒体与局官网数据同源、实时响应。2023年,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新媒体文章346篇,政务微博号累计发布新媒体文章312篇。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

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会,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我局关于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读网巡网”等规定,及时在局内通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结果,并督促整改落实。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23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力上仍需加大力度;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教育仍需持续加强。

改进情况

我局将持续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形式的丰富性和内容的易读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