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250/2025-29712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南京市临床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宁科通〔2025〕22号 | 关 键 词: | 南京;2025年;临床基础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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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通〔2025〕22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抢占生命健康科技战略制高点,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南京市科学技术局与恒瑞医药设立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恒瑞医药临床基础研究项目(简称“临床基础研究项目”),现组织开展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南京市临床基础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执行期2年,其中重点项目单项资金额度不低于20万元,一般项目单项资金额度不高于20万元。引导全市优秀科研人员重点围绕药物发现、作用机制等临床应用相关领域,开展临床基础研究。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
临床基础研究项目面向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
(三)项目主管部门
部省属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项目申报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四)严格审核和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推荐审核、盖章并推荐。
(五)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参照《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2022〕14号)的规定执行。在项目征集、立项、发布、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相关规定要求。
(六)其他事项
项目形成的有关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获得“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恒瑞医药临床基础研究项目”批准立项及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基本信息表以及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将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按要求签章备齐。
(三)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汇总推荐(附件2)。
三、申报时间、地点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26日(星期一)17:0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星期二)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7:00,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
市科技局:陈然15195993617
2.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刘叶霏68505761,朱鹏晖68505237
附件:1.2025年南京市临床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南京市临床基础研究项目推荐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