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250/2025-67781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 / 公示公告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重大科技;项目主管部门;科技局;项目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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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宁科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领域
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坚持“四个面向”,立足解决南京经济社会民生发展领域重大问题和困难,支持重点领域技术突破、重大产品研发等。本年度重点支持人工智能(软件)、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与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与低空经济等领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市场预期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核心目标产品,具备市场应用场景;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或核心目标产品。项目实施应包括全部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安全生产、农业种业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3.除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外,优先支持南京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集中优势资源突破制约产业升级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南京市相关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联合申报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相关条件详见指南有关说明。
三、组织方式与要求
1. 本年度围绕指南领域方向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2. 综合运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综合类)、市区联合(建邺区的企业可参与市区联动,参与市区联动的企业需选择特定指南代码,不选择特定代码的企业视作不参与)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
3.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具体由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市卫健委等项目主管部门推荐。主管部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初步形式审查。
4. 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视情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市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综合类每个项目市拨款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5.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重大科技专项项。有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在研的单位和申报前沿技术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度本计划项目。
6.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年度申报前沿技术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重大科技专题)。
7. 全面落实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作出相应处理。
8.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9.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在“宁企通”平台(http:// nqt.nanjing.gov.cn/) 激活单位账户并登录,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信息表、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 申报材料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与网上申报一致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简单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按要求盖章齐备,统一集中提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 (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时,有关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
3. 网上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在线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 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 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 17:3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A234窗口:
联系人:朱鹏晖、刘叶霏
联系电话:68505237、68505761
2.信息所:
联系人:曹海月
联系电话: 83602679
3.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曹轶君
联系电话: 68786261
附件:1. 2025年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2. 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 2025年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30日